百亿数据量下,掌握这些Redis技巧你就能Hold全场
更新:HHH   时间:2023-1-7


一、Redis封装架构讲解

实际上NewLife.Redis是一个完整的Redis协议功能的实现,但是Redis的核心功能并没有在这里面,而是在NewLife.Core里面。

这里可以打开看一下,NewLife.Core里面有一个NewLife.Caching的命名空间,里面有一个Redis类,里面实现了Redis的基本功能;另一个类是RedisClient是Redis的客户端。

Redis的核心功能就是有这两个类实现,RedisClient代表着Redis客户端对服务器的一个连接。Redis真正使用的时候有一个Redis连接池,里面存放着很多个RedisClient对象。




所以我们Redis的封装有两层,一层是NewLife.Core里面的Redis以及RedisClient;另一层就是NewLife.Redis。这里面的FullRedis是对Redis的实现了Redis的所有的高级功能。

这里你也可以认为NewLife.Redis是Redis的一个扩展。

二、Test实例讲解Redis的基本使用

1、实例

打开Program.cs看下代码:




这里XTrace.UseConsole();是向控制台输出日志,方便调试使用查看结果。

接下来看第一个例子Test1,具体的我都在代码中进行了注释,大家可以看下:




Set的时候,如果是字符串或者字符数据的话,Redis会直接保存起来(字符串内部机制也是保存二进制),如果是其他类型,会默认进行json序列化然后再保存起来。

Get的时候,如果是字符串或者字符数据会直接获取,如果是其他类型会进行json反序列化。

Set第三个参数过期时间单位是秒。

vs调试小技巧,按F5或者直接工具栏“启动”会编译整个解决方案会很慢(VS默认),可以选中项目然后右键菜单选择调试->启动新实例,会只编译将会用到的项目,这样对调试来说会快很多。

大家运行调试后可以看到控制台输出的内容:向右的箭头=》是ic.Log=XTrace.Log输出的日志。




字典的使用:对象的话,需要把json全部取出来,然后转换成对象,而字典的话,就可以直接取某个字段。

队列是List结构实现的,上游数据太多,下游处理不过来的时候,就可以使用这个队列。上游的数据发到队列,然后下游慢慢的消费。另一个应用,跨语言的协同工作,比方说其他语言实现的程序往队列里面塞数据,然后另一种语言来进行消费处理。这种方式类似MQ的概念,虽然有点low,但是也很好用。

集合,用的比较多的是用在一个需要精确判断的去重功能。像我们每天有三千万订单,这三千万订单可以有重复。这时候我想统计下一共有订单,这时候直接数据库group by是不大可能的,因为数据库中分了十几张表,这里分享个实战经验:

比方说揽收,商家发货了,网点要把件收回来,但是收回来之前网点不知道自己有多少货,这时候我们做了一个功能,也就是订单会发送到我们公司来。我们会建一个time_site的key的集合,而且集合本身有去重的功能,而且我们可以很方便的通过set.Count功能来统计数量,当件被揽收以后,我们后台把这个件从集合中Remove掉。然后这个Set中存在的就是网点还没有揽收的件,这时候通过Count就会知道这个网点今天还有多少件没有揽收。实际使用中这个数量比较大,因为有几万个网点。

Redis中布隆过滤器,去重的,面试的时候问的比较多。

小经验分享:

数据库中不合法的时间处理:判断时间中的年份是否大于2000年,如果小于2000就认为不合法;习惯大于小于号不习惯用等于号,这样可以处理很多意外的数据;

Set的时候最好指定过期时间,防止有些需要删除的数据我们忘记删了;

Redis异步尽量不用,因为Redis延迟本身很小,大概在100us-200us,再一个就是Redis本身是单线程的,异步任务切换的耗时比网络耗时还要大;

List用法:物联网中数据上传,量比较大时,我们可以把这些数据先放在Redis的List中,比如说一秒钟1万条,然后再批量取出来然后批量插入数据库中。这时候要设置好key,可以前缀+时间,对已处理的List可以进行remove移除。

2、压力测试

接下来看第四个例子,我们直接做压力测试,代码如下:


运行的结果如下图所示:




测试就是进行get,set remove,累加等的操作。大家可以看到在我本机上轻轻松松的到了六十万,多线程的时候甚至到了一百多万。

为什么会达到这么高的Ops呢?下面给大家说一下:

Bench会分根据线程数分多组进行添删改压力测试;

rand参数,是否随机产生key/value;

batch批大小,分批执行读写操作,借助GetAll/SetAll进行优化。

3、Redis中NB的函数来提升性能

上面的操作如果大家都掌握了就基本算Redis入门了,接下来进行进阶。如果能全然吃透,差不多就会比别人更胜一筹了。

GetAll()与SetAll()

GetAll:比方说我要取十个key,这个时候可以用getall。这时候Redis就执行了一次命令。比方说我要取10个key那么用get的话要取10次,如果用getall的话要用1次。1次getall时间大概是get的一点几倍,但是10次get的话就是10倍的时间,这个账你应该会算吧?强烈推荐大家用getall。

setall跟getall相似,批量设置K-V。

setall与getall性能很恐怖,官方公布的Ops也就10万左右,为什么我们的测试轻轻松松到五十万甚至上百万?因为我们就用了setall,getall。如果get,set两次以上,建议用getall,setall。

Redis管道Pipeline

比如执行10次命令会打包成一个包集体发过去执行,这里实现的方式是StartPipeline()开始,StopPipeline()结束中间的代码就会以管道的形式执行。

这里推荐使用更强的武器,AutoPipeline自动管道属性。管道操作到一定数量时,自动提交,默认0。使用了AutoPipeline,就不需要StartPipeline,StopPipeline指定管道的开始结束了。

Add与Replace

Add:Redis中没有这个Key就添加,有了就不要添加,返回false;

Replace:有则替换,还会返回原来的值,没有则不进行操作。

Add跟Replace就是实现Redis分布式锁的关键。

三、Redis使用技巧,经验分享

在项目的Readme中,这里摘录下:

1、特性

在ZTO大数据实时计算广泛应用,200多个Redis实例稳定工作一年多,每天处理近1亿包裹数据,日均调用量80亿次;

低延迟,Get/Set操作平均耗时200~600us(含往返网络通信);

大吞吐,自带连接池,最大支持1000并发;

高性能,支持二进制序列化(默认用的json,json很低效,转成二进制性能会提升很多)。

2、Redis经验分享

在Linux上多实例部署,实例个数等于处理器个数,各实例最大内存直接为本机物理内存,避免单个实例内存撑爆(比方说8核心处理器,那么就部署8个实例)。

把海量数据(10亿+)根据key哈希(Crc16/Crc32)存放在多个实例上,读写性能成倍增长。

采用二进制序列化,而非常见的Json序列化。

合理设计每一对Key的Value大小,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批量获取,原则是让每次网络包控制在1.4k字节附近,减少通信次数(实际经验几十k,几百k也是没问题的)。

Redis客户端的Get/Set操作平均耗时200~600us(含往返网络通信),以此为参考评估网络环境和Redis客户端组件(达不到就看一下网络,序列化方式等等)。

使用管道Pipeline合并一批命令。

Redis的主要性能瓶颈是序列化、网络带宽和内存大小,滥用时处理器也会达到瓶颈。

在此我向大家推荐一个架构学习交流圈:681065582 帮助突破J瓶颈 提升思维能力

其它可查优化技巧。

以上经验,源自于300多个实例4T以上空间一年多稳定工作的经验,并按照重要程度排了先后顺序,可根据场景需要酌情采用。

3、缓存Redis的兄弟姐妹

Redis实现ICache接口,它的孪生兄弟MemoryCache,内存缓存,千万级吞吐率。

各应用强烈建议使用ICache接口编码设计,小数据时使用MemoryCache实现;数据增大(10万)以后,改用Redis实现,不需要修改业务代码。

四、关于一些疑问的回复

这一Part我们会来聊聊大数据中Redis使用的经验:

Q1:一条数据多个key怎么设置比较合理?

A1:如果对性能要求不是很高直接用json序列化实体就好,没必要使用字典进行存储。

Q2:队列跟List有什么区别?左进右出的话用List还是用队列比较好?

A2:队列其实就是用List实现的,也是基于List封装的。左进右出的话直接队列就好。Redis的List结构比较有意思,既可以左进右出,也能右进左出。所以它既可以实现列表结构,也能队列,还能实现栈。

Q3:存放多个字段的类性能一样吗?

A3:大部分场景都不会有偏差,可能对于大公司数据量比较大的场景会有些偏差。

Q4:大数据写入到数据库之后,比如数据到亿以上的时候,统计分析、查询这块,能不能分享些经验。

A4:分表分库,拆分到一千万以内。

Q5:CPU为何暴涨?

A5:程序员终极理念——CPU达到百分百,然后性能达到最优,尽量不要浪费。最痛恨的是——如果CPU不到百分百,性能没法提升了,说明代码有问题。




虽然Redis大家会用,但是我们可能平时不会有像这样的大数据使用场景。希望本文能够给大家一些值得借鉴的经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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